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属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贴支付范围,不由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一般由个人支付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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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办理条件之后带好身份证、现金收据、相关生育证明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产检费用报销手续即可。在上海办理产检费用报销时一定要明确自己已经参加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并且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并且是在产科门诊急诊进行产前检查,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行报销。
申请报销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社保中心会对其申请的报销费用以及申请人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会一次性报销产检费用,不符合的会采用书面形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