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计算预产期的时候是在10月份才生产,9月底我还在家的时候突然就感觉肚子特别痛,随后赶紧让老公带我到最近的医院去了,没想到宝宝早产了一个星期,幸好还算健康,后面就一直忙着带宝宝,新手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乃至于连出生证明也没有去补办,现在已经超过30天,应该怎么补办呢?
RFG ·
《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在生产出院前办理,最迟不可超过30天。对于需要补办的,原则上要求母亲前往,如其他人办理(包括父亲),则须要由母亲填写委托书。可以前往户口所在辖区的幼保健机构进行补办,如果无法证明血缘关系,则需要出示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记录新生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的证明,后续申报国籍和户籍﹑身份证、两岁内出国都需要出示,对于宝宝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议在宝宝出生后尽早办理,如果超过30天未办理需要补办的,需要以下步骤: